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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俱乐部、公路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中国新疆第十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竞赛规程》已经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研究,定于2016年5月26日—6月2日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境内举办中国新疆第十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程要求积极组队报名参赛。
中国新疆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 组 委 会 办 公 室 2016年4月1日
中国新疆第十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宣传部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旅游局
博乐市人民政府
阿拉山口市人民政府
精河县人民政府
温泉县人民政府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
新疆日报社
新疆经济报社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疆记者站
新疆大晨报股份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行车协会
四、比赛时间、线路、赛程、技术会
㈠ 报到时间:2016年5月26日全天报到。
㈡ 技术会时间、地点:2016年5月27日15:00,新疆精河县(地点待定)。
㈢ 比赛日期:2016年5月28日—6月1日,6月2日离会。
㈣ 比赛线路:精河县—阿拉山口市—博乐市—温泉县—赛里木湖—博乐市。
五、竞赛里程(436公里)
各赛段冲刺点确定为:
第一赛段,距起点60公里处;
第二赛段,距起点52公里处;
第三赛段,距起点46公里处;
第四赛段:距起点41.4公里处;
第五赛段城市绕圈赛冲刺第3圈、第5圈、第7圈。
六、参赛运动员规模、组别、条件
㈠ 本次比赛只设男子组比赛。参赛运动员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年龄在18-45周岁。若本人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健康证明,经竞赛委员会同意,年龄可适当放宽。
㈡ 各省、市自行车协会、俱乐部、业余爱好者均以团队(车队)方式报名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6人。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者,只计个人成绩。(如本人同意,竞赛组也可为个人参赛者编入某团队)。
㈢ 国内运动员于2014年12月31日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自剑中心自行车部注册的运动员,外籍运动员于2013年12月31日后,未在国际自盟(UCI)注册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赛。
㈣ 所有参赛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必须在本人所在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报到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也可在赛区补办),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㈤ 不符合报名参赛资格的运动员经审查核实,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同时取消经费补助。
七、报名方式、时间
联系人:阿龙高娃,联系电话:0909-2318790,13999774053,QQ:44491725
齐芮婕,联系电话:0909-2318706,13565501088,QQ:308467983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308467983@qq.com、44491725@qq.com,报名同时请将本车队简介(100字以内)一同上报。报名表请注明参加过6次以上并完成环赛里木湖公路比赛全程的运动员姓名、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20:00前。
八、报到时间、地点、要求
联系人:黄雪丽、布 热
联系电话: 15109099968、15809090088,0909—5332529。
时 间:2016年5月26日
地 点: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和丽宾馆报到。
报到时,须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外籍运动员需持护照),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本赛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同时与组委会签订《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力放弃声明书》,报名参赛的学生应同时持有所在学校和学生家长同意参赛的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九、竞赛办法
㈠ 比赛均以多日分段赛方式进行。竞赛操作依照中国自协最新《自行车比赛规则》和国际自盟(UCI)制定的规则执行。
㈡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体育竞赛管理部门委派,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竞赛规则执行。
㈢ 严禁各参赛车队车辆上道随意伴随比赛。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将给各参赛队提供维护车,暂定两个车队一辆维护车。
㈣ 比赛设关门时间,具体办法在技术会议上公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㈠ 录取名次办法
⒈完成全部赛程的运动员/队方可进行个人总成绩和团体总成绩、及冲刺总成绩的排名。未完成全部比赛的运动员/队在之前已获得奖金只能领取其1/2数额,并且不能获得其它奖励。
⒉当段个人成绩排名:获得当段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0秒、6秒、4秒的时间奖励,计入个人总成绩,但不记录到团体总成绩中。
⒊个人总成绩排名:每段个人成绩累计之和,时间奖励只计入个人总成绩内。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将根据其每分段比赛的名次累加起来排列名次,如再相等,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来决定。
⒋团体总成绩排名:每段本队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累计之和。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的次数;
②各分段赛中获得团体第二名的次数……,依此类推。
如果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队在个人总成绩中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任何少于三名运动员完赛的队,将被取消团体总成绩的排名。
⒌冲刺总成绩排名:累计各段途中冲刺及终点冲刺所获的得分累计进行排名。每段途中冲刺的前三名分别获得5分、3分、1分;终点冲刺前1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1分、9分、8分、7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如果成绩相同,则根据以下规定排名:
①分段赛中获得第一名的次数;
②途中冲刺第一名的次数;
③个人总成绩名次
为获得个人积分总成绩排名,运动员必须在规则规定的时间内跑完全程,排名才有效,否则不得获取最终排名。
㈡奖励办法
⒈每天颁奖仪式奖励当段冠、亚、季军、个人总成绩冠、亚、季军、冲刺总成绩冠、亚、季军三位优胜者(只颁发冠军骑行服和冠亚季军鲜花等)。
⒉当段个人成绩奖励前25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⒊个人总成绩奖励前20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⒋团体总成绩奖励前15名车队,颁发奖金及牌匾。
⒌途中冲刺总成绩奖励前6名,颁发奖金及证书。
⒍体育道德风尚奖车队、个人若干名,颁发奖金证书及牌匾。
7.组委会决定颁发的其它奖项。
㈢名次奖励(奖金总额30万元)
中国新疆第十届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各赛段
奖金分配表
十一、竞赛要求
㈠ 本次比赛运动员用自行车为公路大组赛车。
㈡ 参赛运动员安全头盔、赛车、常用零部件均自备。比赛时大会提供指定公共维修车(暂定两个车队共用一辆公共器材车)。
㈢运动员比赛时须将竞赛组委会发给的号码布、号码牌、计时芯片固定在规定的位置。(每个计时芯片需交押金200元,待比赛结束时退还。)
十二、关门时间
在各赛段半程冲刺点处设关门点,被关门的运动员必须上收容车。关门时间根据路况难度、里程和气候条件在赛前技术会上公布。
十三、参赛经费
㈠ 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每人须缴纳600元(陆佰元整)竞赛费用。参赛运动员、领队兼教练员往返交通费、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
㈡ 对三次以上包含三次环湖赛疆内、外车队的运动员给予路途补助,补助经费总额为10万元;未完成全程比赛的运动员,不予补助。疆外每名运动员补助经费不超过1500元,疆内每名运动员不超过300元,本州内车队不予补助。
㈢ 对报名参加环湖赛6次以上并完成比赛的运动员,组委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参加十次比赛的组委会将颁发特殊荣誉。
请将各运动员到达乌市、赛区的车次信息报送组委会,赛会将安排接站。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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