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
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安县第四届“罗浮山温泉杯”环山 环湖自行车公开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各自行车协会(俱乐部):
安县第四届“罗浮山温泉杯”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将于2016年3月13日举行。现将《安县第四届“罗浮山温泉杯”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积极组队,认真备赛。
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6年1月27日
安县第四届“罗浮山温泉杯”环山环湖 自行车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安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三、比赛时间和路线
时间:2016年3月13日
比赛路线: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起点)—乐兴—辽安路(桑乐路口)—秀水成青路口—雎水—沸水—晓坝中国院子(终点)。全程约50.4公里。
四、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A组
(1990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二)青年男子B组
(1977年3月14日至1990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三)中年男子组
(1960年3月14日至1977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四)青年女子组
(1979年3月14日至1998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五)中年女子组
(1960年3月14日至1979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五、参赛范围
具有一国国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外公民均可参赛。
六、参赛办法
(一)凡自行车爱好者,身体健康达到比赛规则要求的公民均可报名。参赛者应长期从事自行车锻炼,必须具有良好的适合本次比赛的健康状况。
(二)所有现役车手(含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队车手)和退役不满2年者不得参赛。
(三)各组别限报200名,以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四)参赛车型:山地赛车26寸以上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组委会及协办单位概不负责。
(五)参赛者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
(六)本次比赛计奖分外地组和本地组,报本地组的参赛运动员须持有绵阳市第二代身份证,绵阳市本地运动员也可报名参加外地组,但本地组和外地组不能兼报,外地组和本地组比赛同时进行。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原则,自觉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不得出现有意冲撞、排挤、跟风、挂蹭、协助他人获利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组委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及影响,给予1-3年得禁赛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可终身禁赛。所引起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三)每一组别第一名到点后10分钟为关门时间。
(四)比赛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八、奖励办法
(一)外地组
1.青年男子A组奖励前30名,青年男子B组奖励前30名,中年男子组奖励前30名,青年女子组、中年女子组各奖励前20名,组别报名人数不足130人的,则只奖励前15名。
2.名次奖励
第一名8000元 第二名7000元 第三名6000元
第四名5500元 第五名5000元 第六名4500元
第七名4000元 第八名3500元 第九名3000元
第十名2500元 第十一至三十名各200元
(二)本地组
1.各组别录取前10名,根据运动员参赛人数,录取后11—20名或30名进行奖励
2.奖励办法
第一名2000元 第二名1500元 第三名12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900元 第六名800元
第七名700元 第八名600元 第九名500元
第十名400元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各100元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
时 间:从2月1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3月2日。
联系电话:0816-6398833
0816-2229208
邮 箱:286492663@qq.com
比赛信息下载群:475296346
地 点:四川绵阳捷安特专卖店
联 系 人:张红 顾世和
要 求:
1.报名可采用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名。
2.本比赛只接受团体报名,请参赛者与当地自行车俱乐部或自行车协会联系。
3.报名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请与主委会联系将运动员保险费30元打到指定账户,未打保险费的将视为未报名处理。
4.支付宝
户 名:顾世和
账 户:15182398839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选手于3月11日—12日在安县地质公园管理处(安县桑枣镇)报到。
2.各参赛选手报到时需要交报名表(加盖公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时需填写免责声明,出现任何人身意外请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追究主办单位和组委会的责任。
4.根据组委安排拟定于12日上午9:30-17:00免费旅游安县各景点、名优特小吃展。晚上19:00-21:00晚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裁判仲裁
由主办单位统一抽调
十一、相关要求
(一)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必须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二)参赛人员须于3月13日赛前1个半小时到赛场检录。
(三)获奖运动员在颁奖之前带上身份证原件。不符合年龄、组别或不能提供二代身份证者成绩取消,名次依次递补。
(四)凡对比赛名次申请仲裁的,需缴纳申诉费1000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五)所有参赛人员领取奖品、奖金需在比赛当天确认并领取,逾期按照放弃领取资格处理。
(六)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运动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展示广告。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1)无号码布、车牌号;(2)号码布、车牌号不统一;(3)车牌号损坏或更换。
(八)所有参赛人员费用自理(参赛人员如需住宿,请与组委会提供的酒店提前联系),不收参赛费。
(九)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安县第四届“罗浮山温泉杯”环山环湖自行车公开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