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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杭州市体育局
淳安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淳安县体育局
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淳安县交通运输局
淳安县公安局
共青团淳安县委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25日上午12时前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报到,报到地址另外通知,10月26日上午比赛。
五、竞赛项目和路线:
(一)竞赛项目:本次比赛设公路自行车团体、个人比赛。
(二)竞赛路线和行程:千岛湖秀水广场—上江埠大桥—小坑坞—安阳乡—大墅镇—枫树岭镇—汾口镇一浪川乡一姜家镇—界首乡—金峰乡—千岛湖大桥—交通局门口,环湖行程约150公里。
(三)竞赛组别:
10月26日:团体、个人组(150公里)
①男子组(团体、个人)
②女子组(个人)
六、参加办法和资格:
(一)参赛要求
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技能。现役(或退役不满二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报名办法
1、参加公路车赛的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须填写团体报名表,接受35个队,每队男运动员限报5人,外籍运动员、中方女子运动员不受限制,外籍运动员多者的运动队优先邀请。另可报领队1人。
2、公路自行车,车轮直径(包括内胎)不得小于55厘米,不得大于70厘米。
3、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必须统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2日前额满为止,报名后比赛名单不得更改。
(四)报名方法
1、在网上下载报名表。
环千岛湖自行车赛报名表.doc (39.5 KB, 下载次数: 246)
2、参赛者本人逐项如实填写报名表,按要求签具参赛声明,参赛者办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报名表于截止日期前报姚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972043 手机:13185038896
QQ邮箱:1183211241@qq.com
报到时交验身份证,外籍运动员提供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予参赛,赛前一天领取比赛相关用品。
七、比赛办法:
(一)规则
1、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裁判委员会将视情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为保证运动安全,裁判委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处理。
4、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二)出发
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检录处签到,按规则要求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
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三)成绩与排名
1、个人排名
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
2、团体总排名
团体排名按各队前4名完成全部赛程参赛者的时间之和计算。
3、关门时间
考虑到交通管制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运动员落后领先者10%和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四)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八、奖励办法:
(一)男子个人
男子取前十二名,分别给予奖励。(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七名 1500
第二名 8000 第八名 1500
第三名 6000 第九名 1500
第四名 3000 第十名 1200
第五名 2500 第十一名 1200
第六名 2000 第十二名 1200
(二)女子个人
女子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4000 第四名 1000
第二名 3000 第五名 1000
第三名 2000 第六名 1000
(三)男子组团体
取前六名,分别给予奖励,获奖杯一座。(单位:人民币)
名次 奖金 名次 奖金
第一名 10000 第四名 5000
第二名 8000 第五名 4000
第三名 6000 第六名 3000
九、参赛经费
每人交参赛费180元,食宿由大会负责。
十、报名后组委会统一公布参赛运动员名单。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在技术会议统一布置执行。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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