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ESCO世界遗产地运动会-2016年荔波山地自行车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主办单位: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 贵州省荔波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体育局 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体育局 承办单位: 荔波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局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新体育研究中心 成都中体大健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新泰明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名称: “自然之道 奔驰之道”UNESCO世界遗产地运动会-2016年荔波山地自行车赛 三、比赛主题: 世界自然遗产地 骑行健身快乐行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1、比赛时间:2016年10月12日 08:00-12:00 2、比赛地点:中国•贵州•荔波 五、竞赛项目、距离及规模设置 六、比赛路线及日程安排 (一)比赛路线 公开组比赛路线:起点:红船广场——樟江东路——S206水春河景区路段——S206花高村路段——交烘、交朝村——S206拉良村路段——S206报麦村路段——S206下寨路段——大七孔景区入口——小七孔景区入口——终点:小七孔综合服务中心 (二)日程安排 七、参赛资格 1、年龄在16周岁到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者(出生日期1956年10月13日—2000年10月12日,以参赛报名证件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国际自行车联盟(UCI)注册选手、所有现役专业车手(含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车手、体校车手、体工车手等)和退役未满两年的车手不允许报名参赛。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 2016年9月9日09:00--9月30日24:00 (若某组别报名达到上限,该组别将提前截止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野途网www.wildto.com、野途APP,搜索:荔波或赛事名称中任意两个关键字即可,选择赛事,点击报名,添加报名资料,完成付费 (2)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王先生13678115752(请在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之间拨打),其它时间发送邮件至1762360402@qq.com (3)报名信息确认:2016年10月4日前在野途网www.wildto.com和野途APP进行公布参赛名单。 (4)报名注意事项 a)本次赛事不接受任何现场报名及付款,若报名后24小时内未付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资料。 b)报名成功后,参赛名额不可转让,退赛不退费。 c)如需更正报名信息,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组委会,邮箱:1762360402@qq.com;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更改。 d)接待咨询电话:王先生13678115752(请在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之间拨打) (三)报名费用 个人报名:每人100元人民币,每人仅限报一项; (四)报到程序: (1)参赛运动员需在10月11日(赛前一天)9:00---20:00到荔波亿申汤泉风情酒店(地址:荔波县板旺路1号)进行报到确认。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参赛的运动员的参赛礼包,包含:基础赛事保险、号码牌、号码布、纪念奖牌1个、世界遗产地荔波旅游景点(大、小七孔)门票各一张、饮料一瓶、赛事手册一本等。 (2)荔波旅游大礼包:报名参赛的选手均可获得世界遗产地荔波旅游景点(大、小七孔)门票各一张。 (3)报到时缴纳计时器押金:200元,比赛结束后凭完好的计时器芯片及收据,于2016年10月12日16:00前办理退还押金,逾期组委会有权不予受理。 (4)报到注意事项:在比赛报到时需提交本人签字的《赛事免责声明书》。 (五) 接送安排: 组委会将安排交通工具于10月10-11日在贵阳机场、荔波机场、贵阳火车站接送异地参赛选手。赛前一周将在www.wildto.com和野途APP发布接待时间及车次安排信息,请保持关注。 九、赛事技术规定: 1、本次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为大组统一出发,起点赛道宽度为8米。 3、本次赛事为A点到B点比赛,赛道长35公里。 4、每组比赛都设关门时间。以该组别第一大集团通过终点后5分钟作为关门时间,关门之后不再记录赛事成绩,视为该组别竞赛结束。 5、参赛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能熟练掌握自行车骑行相关技能的非专业自行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有任何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等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者,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者,组委会有权拒绝其参赛。如继续参赛,选手负有全部的责任和义务。 6、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组委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事检录时将对参赛的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即使是在赛后,一旦出现被裁判团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成绩。车辆要求:山地车限26/27.5/29寸山地车、轮胎宽度为1.5英寸及以上山地车外胎,不得使用硬叉。 7、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8、在比赛时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9、参赛运动员须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10、组委会将为正式报名的运动员购买赛事人身意外保险,参赛人员需要提供正确的证件资料,没有提供证件资料不能参赛,提供错误资料的运动员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 11、参赛选手必须骑行于规定的比赛赛道上,如果在官方比赛赛道外骑行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比赛过程中公平竞争,不得出现任何阻挡妨害他人行进的行为。运动员离终点一百米,必须直线骑行。严禁偏离自己预先选择的冲刺线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因偏离冲刺线路而导致他人伤害,将要承担相关责任。 12、组委会将会在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请获奖运动员准时在指定等候区等待颁奖。未按时参加颁奖仪式的选手视为放弃奖项。 13、组委会和当地政府在赛道上设有开道车、裁判车、工作车、救护车、收容车等赛事工作车辆。 14、本次比赛设有裁判组,裁判组有权取消任何违反比赛规则和违反体育道德选手的参赛资格和成绩。 15、申诉:参赛选手或领队,若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须在成绩公布10分钟内携有效证据向裁判团提出书面申诉,超时无效;申诉时提交伍百元申诉费用,申诉成功,费用退回,申诉失败,费用不退。裁判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16、如出现气候等不可控因素影响竞赛安全的突发状况,组委会有权减少比赛里程、调整线路,甚至暂停、取消比赛。 17、运动员如退出比赛,须立即摘下号码牌交予裁判或收容车,且该名运动员不得通过终点线。 18、运动员不得在赛道上随意扔任何物品,必须带到指定区域妥善处理。 十、奖金分配表(单位:元) 备注: 1、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由组委会代为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2、如单个组别参赛人数不满50人,取参赛人数的20%进行奖励。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2016年荔波山地自行车赛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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