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自行车越野邀请赛赛事恢复,报名启动,2022年已报名成功的选手(已审核),继续拥有参加本届比赛的资格,若无法按时参赛,可申请取消报名和退费事宜。即日重新启动线上报名,报名和退赛申请时间开放至4月10日18:00。 2023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车越野邀请赛 竞赛规程(新) 一、赛事设置(一)项目设置山地自行车越野邀请赛 (二)比赛日期2023年4月16日(周日) (三)比赛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向阳水库(主会场&起点)——马鞍山博望区山地车运动训练基地(横山景区杨山坳水库)——横山风景区博望现代农业示范园(终点) (四)计划人数计划总人数500人。男子甲组150人,男子乙组100人,女子组100人,体验组150人。 (五)比赛方式分组、分时段比赛。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需要,将采取技术管控措施,单位时间内,比赛区域不超过150人。 (六)参赛人员参赛人员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自行车运动,有一定骑行技巧和经验的国内自行车爱好者,省、市专业运动员退役不满2年者,以及在UCI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二、其他辅助亮点活动(一)“发现博望之美”摄影大赛为深入推动体旅融合发展,更好的记录和推广“2023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车越野邀请赛”的精彩瞬间,展现美丽博望的人文风情,秀美风光,将在自行车比赛的同时举办“发现博望之美”主题摄影大赛,提升群众参与度,活跃赛事现场氛围,彰显运动的时尚与活力。 1.参赛要求(1) 以捕捉身边能表现博望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2023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车越野邀请赛”的赛事精彩瞬间均可参赛,包括风景之美及风土人情的精美照片; (2) 自行车比赛类图片需为现场拍摄(包括选手报到日、比赛日);自然景观与其他图片,只限本年度赛事期间拍摄的作品,并且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 (3) 参与摄影大赛人员不限于自行车赛选手,市民群众均可参加; (4) 拍摄使用器材不限,推荐使用专业摄影器材。 2.拍摄地点拍摄地点需是“2023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车越野邀请赛”自行车比赛现场(或相关地点),和赛事举办地博望区的自然人文景观、地方特色美食、特色娱乐节目等(以赛事拍摄为主);非博望区拍摄作品不得参赛。 3.奖项设置摄影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4.参赛方式 |
名次 | 男子甲组 | 男子乙组 | 女子组 | 体验组 |
1 | 8000 | 4000 | 3000 | 2000 |
2 | 5000 | 2500 | 2000 | 1500 |
3 | 3000 | 1500 | 1000 | 1000 |
4 | 2000 | 1000 | 800 | 800 |
5 | 1000 | 800 | 600 | 600 |
6 | 800 | 700 | 500 | 500 |
7 | 800 | 600 | 400 | 400 |
8 | 700 | 500 | 300 | 300 |
9 | 700 | 500 | 300 | 200 |
10 | 700 | 500 | 300 | 200 |
11-15 | 500 | 300 | 200 | 200 |
16-20 | 400 | 200 | 100 | 100 |
21-25 | 200 | 100 | / | 100 |
26-30 | 100 | / | / | 100 |
小计 | 28700 | 15600 | 10700 | 10000 |
声明:
1.奖金表内所示奖金金额为税前奖金,所有获奖选手,在收到奖金后请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瞒报或拒报相关责任自负;
2.奖金奖品领取说明
(1) 现金奖励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获得奖励选手需现场扫码登记本人获奖信息和本人银行账户;
(2) 各组别选手完赛后凭完赛领取卡,在指定区域领取完赛奖牌;(3) 各组前三名需上台领奖,颁发奖牌、奖杯,组委会并准备了精美荣誉衫;
(4) 各组获得前3名的选手,必须在最后一组第一名选手冲刺后15分钟内,到主席台下指定的颁奖等候区报到,核实成绩及确认获奖运动员身份后等候颁奖,工作人员在3次叫号不到的情况下,将视为弃奖,所获名次及奖金、奖状顺延奖励给后续名次选手;据不配合颁奖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的获奖选手,经工作人员劝导无效的,组委会有权根据赛事规程取消其奖项。
(4) 现场不设兑奖。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
2.参赛者须自备参赛车辆、装备与护具。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身着骑行服,必须正确佩戴号码布、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3.参赛选手在比赛时严禁使用或携带玻璃器皿及容器;
4.比赛骑行中必须保证本人的骑行安全,不得使用非正常骑行姿势参加比赛;车撑、锁、篮筐、后座等可能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请在赛前自行拆除,否则不予参赛;
5.所有参加者都得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举办单位概不负责;
6.自行车比赛是具有一定对抗性和挑战性的活动,所有参赛者都须自我保证参赛时运动技巧熟练,身心健康,适合比赛;只要参加比赛即表示参加者确认且保证自我身心健康、运动技巧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活动与比赛。比赛组织方有权禁止不适合参赛的选手进行比赛;
7.鉴于选手人身安全,请注意赛道上危险路段(如下坡、急转弯、折返)标志(黄黑相间胶条)或危险警示牌,选手需按提示(标志、警告牌或裁判口令等)减速骑行、控制好方向;
8.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接触、冲撞、排挤、刮蹭他人,比赛冲刺前100米不得变线,严禁斜线冲刺或有其他阻挡行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资格。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违规肇事者承担;
9.比赛中裁判有权根据医护人员判断比赛者身体状况,采取强制下道、终止比赛等措施;
10.比赛中如遇有选手超越时,被超越选手要靠右侧不得故意阻挠对方;
11.在绕圈比赛中突出运动员追上被套圈运动员,被套圈运动员取下号码牌,不计成绩,终止比赛;
12.本次比赛所有组别不设中立圈,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所有参赛选手后勤保障车辆,必须服从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
13.在比赛赛道上分段设立免费供水点,由于赛道距离较长,建议参赛选手自行配备充足的饮用水;
14.本次比赛不设定维修区,比赛途中,选手之间不能互相帮助,不能借用外援力量维修车辆,违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15.比赛中如出现的自行车故障、损坏、不能骑行等情况时可以自己扛车或推车继续比赛,但不得更换自行车或借助他人帮助,也不能妨碍其他人的正常比赛,并且给后面的选手留出超越的空间,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6.车辆损坏,选手与车辆同时到达终点完赛,成绩有效;
17.比赛中如出现身体或机械或其他原因导致需要退出比赛,则成绩无效,参赛者须迅速离开赛道,不得影响其他选手的比赛;
18.收容裁判有权根据比赛进程和选手身体状况停止落后运动员的比赛,进行收容;
19.本次比赛赛道为交通管制封闭赛道,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之间任何形式的主动身体接触,均视为犯规,将由裁判员视情节轻重,以及对比赛成绩的影响程度进行判罚,最高处罚可以取消比赛成绩和名次;
20.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改变骑行方向和路线,如造成任何危害到其他选手和自身人身安全的行为,取消该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并承担一切后果;
21.参赛选手的个人意外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负责购买,保险条款规定及承诺的赔偿条款即为主办方最大限度的承诺条款,所有参赛选手必须熟知并接受本项约定(在非比赛时段和非比赛地点,需自行承担意外风险及损失),同时,参赛选手在签到时需熟知本次赛事的免责声明,并签署该《免责声明》方可参赛;
22.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23.赛事中,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与水平、天气、场地、特殊因素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减短距离、提前或推后发车、提前终止比赛等措施,以确保赛事顺利完成。敬请车手注意现场公告、通知。因此导致的比赛异议,赛事组委会恕不受理投诉。也请车友提前到场随时关注现场通知及公告。造成比赛延期或择日再赛,所有报名选手可以持原赛号参赛,同时也可以向组委会申请退赛;
24.如因天气或赛道、安保、不可抗力等原因,比赛正在进行中被迫中止,裁判组有权中止比赛,成绩中立,该组奖金将以检录人员为基数,平均分配奖金。
25.比赛如因防控、天气、重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比赛延期或择日再赛,所有报名选手可以持原赛号参赛,同时也可以向组委会申请退赛。
1.比赛将采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制订的最新规则为执行基准,本规则中或报名参赛要求有说明规定的按本规则执行,本规则或报名参赛要求中未说明的均按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执行;
2.参赛选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以大组形式出发,按到达终点时间计算名次和成绩;
1.所有参赛的选手(所有组别)必须于开幕式前指定时间,在主席台前各组指定检录区域完成检录,并按要求列队参加开幕式,然后直接进入赛道分组发车,否则视为弃赛,取消比赛资格。开幕式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开幕仪式开始后不再进行检录;
2.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的成绩无效。比赛出发以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1.比赛出发方式为分组集体出发,出发顺序:女子组、体验组、男子乙组、男子甲组;(检录时间统一为8:00-8:30,过时不再进行检录,迟到或未按时按要求检录,视为弃赛,取消比赛资格。)
2.每个组别选手出发顺序以该组别选手检录顺序排定出发顺序。
1、所有选手比赛必须正确使用签到时领取的全套物品(号码牌、号码布、计时器)进行身份验证,经过检录裁判的审核通过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待比赛;计时器在比赛结束后立即退还,如获得奖励名次,号码牌将作为竞赛奖品领取凭证(请妥善保管);
2、计时器特殊情况说明:比赛中正常完赛选手,如丢失比赛计时器,完赛后须立即到签到处及裁判处报告,原计时器押金无法退还。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裁判手工仅记录每组奖励名次成绩,之后名次丢失计时器选手无法获取比赛成绩。比赛计时器与比赛号码不符的,将取消比赛成绩。
比赛用车为26寸或以上山地车,配避震前叉,轮胎1.9英寸或以上,禁止光头胎和硬叉,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私自更换参赛车辆,严禁选手之间调换车辆、号牌、芯片,否则取消双方比赛资格。
1.本赛事采用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助计时的判定方法。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仲裁委员会;
2.比赛为大组出发,个人计时制,比赛用时少者优胜,个人名次以完成全程者到达终点(用时由少至多)次序排名,如此类推;
3.被套圈运动员将被取下号码牌,不计成绩,终止比赛;
4.本次比赛关门时间为各组第一名通过终点15分钟后为该组关门时间,晚于关门时间达到终点的选手,将不计比赛成绩,选手自觉退出比赛,自觉从终点前分流口离开赛道,让出赛道,确保下一组选手比赛顺利进行。
如参赛选手对比赛成绩、犯规、裁判判罚等事项有异议者,或投诉其他参赛选手作弊者,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投诉申请书申请仲裁,并交纳仲裁诉讼费人民币500元(胜诉退回仲裁费,败诉则不予退还仲裁费)。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身份证、参赛号码牌,相关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相关投诉人、证明人必须是本次赛事参赛选手,未正常检录、发车参赛的选手无权进行投诉和担任证明人。仲裁结果在领奖前15分钟公布,特殊情况除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终审判定,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次申请;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与裁判或工作人员发生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1.本次比赛,遵循自愿报名参赛原则,安全责任自负;
2.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仔细阅读所有参赛条款,报名则表示已阅读和知悉所有参赛条款;
3.以上规则如有变化、修改、补充,组委会将另行通知,以新通知为准;
4.临时变化,请所有参加者务必注意赛事当日现场公告、通知;
5.请参赛选手关注赛事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添加报名或官方渠道联系方式,掌握赛事实时动态,查看最新通知或信息。同时,请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我们即时的通知赛事紧急事项(因此报名时登记手机号码非常重要);
6.重要提示:本次比赛主会场和起点位于赛道内部,比赛开始前赛道将进行全封闭管理,周边同时进行交通管控,相关车辆和选手务必在8:30分前进入主会场和起点,此后至比赛结束期间将无法进入主会场和起点参加比赛,因此造成无法参赛等后果自负,请周知并高度重视。
7.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第十届长三角城市•博望山地自行车越野邀请赛赛事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