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第四届“喜德盛杯”丝绸之路自行车拉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甘肃省体育局、甘肃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兰州市体育局、武威市体育局 金昌市体育局
张掖市体育局、酒泉市体育局、嘉峪关市体育局、瓜州县体育中心、敦煌市体育中心、甘肃顺风自行车极限运动俱乐部
三、赞助企业
深圳市喜德盛自行车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3年8月8日至8月16日
比赛路线:兰州—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瓜州—敦煌
日期赛段 8月8日 第一赛段 08:00
签到 08:30 开幕式 09:10 开始骑行 11:00 开始比赛 13:00 转场 17:00
颁奖 起点:兰州 终点:武威 骑行里程:35公里 比赛里程:60公里 赛后转场:160公里至武威
8月9日 第二赛段 08:00发车仪式 09:00开始比赛 17:00
颁奖 起点:武威 终点:金昌 骑行:30公里 比赛:60公里
8月10日 第三赛段 08:30发车仪式 09:00开始比赛 11:30颁奖仪式 起点:金昌 终点:张掖 比赛:30公里 骑行:20公里
8月11日 第四赛段 08:00发车仪式 11:00开始比赛 17:00
颁奖 起点:张掖 终点:酒泉 骑行:50公里 比赛:30公里
8月12日 第五赛段 08:00发车仪式 09:00开始比赛 12:00参观嘉峪关城楼 17:00
颁奖 起点:酒泉 终点:嘉峪关 骑行30公里 比赛30公里
8月13日 第六赛段 08:00广场发车仪式 09:00开始比赛 13:00转场 17:00
颁奖 起点:嘉峪关 终点:
瓜州 骑行60公里 比赛30公里
8月14日 第七赛段 08:00发车仪式 09:00开始比赛 14:00参观月牙泉、鸣沙山 17:00
颁奖 起点:瓜州 终点:敦煌 骑行10公里 比赛120公里
8月15日 第八赛段 08:00发车仪式 09:30开始比赛 11:30莫高窟颁奖仪式 参观莫高窟石窟 敦煌 骑行30公里 比赛30公里
五、参赛组别
男子青年组(18—35周岁) 男子壮年组(36—55周岁) 女子组(18-50周岁)
备注:各组别比赛均采用大组发车方式,所有选手统一出发,各组别成绩以运动员抵达终点的先后顺序排定名次。
六、参加办法
1、参赛资格 ①、年满十八周岁,男子未超过55周岁,女子未超过50周岁,本次赛事对参赛者年龄要求以2013年8月2日为计算截止日;
②、凡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③、凡参加全程比赛的运动员需提供县级以上体检表,由组委会统一购买保险,甘肃各地州市参加分段赛的运动员保险由报名当地体育局或喜德盛俱乐部统一购买,没购买保险不得参赛。
2、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2013年8月2日;
②、报名费用:全程比赛参赛费880元(包括骑行服一套、比赛期间所有食宿费、敦煌至兰州车费、保险费及赛事礼品)。 3、报名方式
①、通过网络报名于8月2日之前发赛事组委会邮箱:szhbick365@163.com
②、各车队或个人爱好者到喜德盛官网下载报名表和安全免责书(点击下载),填写后传真表格或发送电子邮件到组委会,收到组委会回复邮件后将报名费汇到指定帐户,经过组委会确认后方可参赛;
③、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络人:宋子海
电 话:13893324427 传真:0931-8832682 ④、报名费缴纳信息: 开户名称:宋子海
银行账号:95599 8121 02254 93018 银行全称:中国农业银行 4、参赛赛段
①、参赛运动员可选择参加全程比赛,也可选择参加1个或2个赛段的分赛段比赛;
②、参赛运动员没有骑完全程八个赛段的只计当天比赛成绩,不积分,当天比赛、颁奖。
七、竞赛办法
1、参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为本次比赛制定的其它规定; 2、拉力赛参赛车辆规定:
①、参赛山地车车轮胎宽度要求在非光头胎1.7英寸以上; ②、参赛山地车必须有避震前叉; ③、参赛自行车必须具备前后刹车系统
;
3、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大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前大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菜篮、车包、边支架、照明设备、音响设备、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5、参赛运动员须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加比赛;
6、在比赛时必须穿比赛服装;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手套,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参加分赛段比赛的男子青年组和男子壮年组运动员人数不超过50人取前6名,人数达到100人—50人的取前十名,人数达到101人—200人的取前十五名,女子组各分赛段取前十名;
2、参加全程8个赛段的运动员,按个人总积分男子青年组和男子壮年组奖励前二十名,女子组奖励前十五名; 备注:奖金与奖品将于2013年7月31日在喜德盛官网公布
九、其它
1、如遇暴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举行,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比赛或者延期进行; 2、
参赛队员必须遵守本次比赛各项程序与规定。主办方拥有对本次比赛规定的解释权及裁决权,有权根据情况对规程进行相应更改。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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