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体育 黄冈市人民政 二、承办单位: 黄冈市体育局 罗田县人民政 三 协办单位: 黄冈市财政局、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旅游局、黄冈市广电局、黄冈日报社、黄冈电视台、黄冈市自行车协会以及相关单位和赞助单位。 四 竞赛日期、地点及路线: 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在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举行。 比赛路线:罗田县城东门田径场(起点)—→大别川百里生态画廊牌楼—→凤山镇—→大河岸镇—→白庙河镇—→九资河镇—→天堂寨风景区门楼广场(终点)。赛程全长58公里。 五 竞赛项目: (一)男子甲组公路山地车个人赛。 (二)男子乙组公路山地车个人赛。 (三)女子组公路山地车个人赛。 六、参赛对象: (一)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以俱乐部或个人名义均可报名参赛。现役运动员和退役不到两年以及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障碍以及无发热、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心理健康、情绪稳定。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同意《第三届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赛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并到赛区签字确认方可参赛。 七、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18~40岁(197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至1996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 (二)男子乙组:41~60岁(195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至1974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 (三)女子组:18~50岁(1964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至1996年10月24日以前出生)。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竞赛器材: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参赛车辆规格要求:山地车,车轮直径不得小于26英寸,车胎必须使用1.75英寸以上有齿外胎,禁止使用光头胎,前叉须带减振器,否则不许参赛。 (三)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始终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参赛。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和车架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四)所有参赛车辆必须通过组委会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所有参赛车辆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后货架、边站架、车锁、车筐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五)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主办单位经与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六)考虑到比赛进程和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七)如有国外运动员报名参加,按性别、年龄编组,与国内运动员同场比赛。 (八)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本组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材料,并交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九、经费: (一)组委会只为参赛运动员提供:10月24日晚餐和住宿、25日早餐和中餐(快餐),其他费用自理。 (二)每名运动员到达赛区报到领取参赛号码布和车架牌时,需要交纳计时器押金200元(比赛结束退还)。在报名时需要缴纳报名费15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甲组、乙组、女子组均录取前30名给予奖励,具体奖金分配见下表。 (二)男子甲组或乙组参赛选手不足30名,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女子组参赛选手不足20名,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 (三)设“本地车手优胜奖”,对黄冈市籍在男子甲组、乙组和女子组比赛中取得最好成绩的选手分别给予奖励。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俱乐部与个人须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将《第三届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赛报名表》用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至湖北省黄冈市体育局,逾期不予受理。参赛运动员人数每组限报200人,名额报满即为报名截止。联系人:涂新华,电话:15337313130,传真:0713-8385959,邮箱:56992543@qq.com,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1号;并将报名费(要注明个人姓名)汇入指定帐号: 收 款 人:王梅青 开户银行:罗田县建行营业部 帐 号:6227002731800133903) 组委会以收到报名费为准,确认其报名资格。经审查因资格原因不能参赛者,在报名结束后退还报名费。因参赛运动员个人原因不能参赛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组委会将于10月20日左右在黄冈市体育局网站(www.hgtyj.gov.cn/)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公示,进入公示名单的选手方可到赛区报到(公示期间有举报,经审核不符合参赛条件的运动员,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另行通知),否则赛区不予接待、不安排比赛。 (三)技术代表、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于2014年10月22日到湖北省黄冈市体育局报到,其他裁判员于10月23日到罗田县大别山宾馆报到。 (四)各参赛运动员于2014年10月24日16:00前到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大别山宾馆报到。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应向组委会交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签订《第三届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赛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否则不予参赛。 (五)组委会为参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在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得再追究组委会的责任。 十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三、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第三届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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