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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雷公山之巅·巴拉河之夏”山地自行车赛
“贵旅文旅杯”第二届“雷公山之巅·巴拉河之夏”山地自行车赛即将在7月19日、20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7月15日,男女参赛总人数上限为500人。比赛详细章程如下:
“贵旅文旅杯”第二届“雷公山之巅·巴拉河之夏”山地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黔东南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黔东南州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管理局
凯里市人民政府
雷山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凯里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凯里市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
雷山县文体广电局
黔东南州自行车协会
凯里市自行车协会
三、协办单位
黔东南日报社
黔东南广播电视台
黔东南信息港
贵旅集团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道卡斯贵州省总代理
四、时间安排和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 7月19日(星期六)、7月20日(星期日),两天。
比赛地点及赛道简介:比赛赛道为两段。
1、第一段为雷公山之巅自行车爬坡赛段;路线为:雷山文体中心广场至雷公山自然保护区海拔2178米山顶,赛道全长31公里,长距离连续上坡。
2、第二段为巴拉河之夏自行车平路赛段,路线为:雷山文体中心广场至凯里市三棵树,赛道全长30公里,平路起伏。
五、比赛组别设置
1、男子精英组:年龄16—39岁(1999年以前,1974年以后出生。)
2、男子大师组:年龄40—60岁(1975年以前出生)
3、女子组:年龄16—60岁(1999年以前出生)
六、赛程安排
1、2014年7月18日,14:00—21:00参赛运动员报道,领取号码牌和计时芯片,地点雷山大酒店右接待厅。
2、2014年7月19日:
07:30—11:00,参赛运动员在起点处现场报道,领取号码牌和计时芯片。
12:00—13:45,所有参赛组别分别检录,检查车辆,计时芯片扫描。
13:45—14:00,文体广场第一赛段开幕式,领导致辞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14:00 女子组进入赛道,鸣枪发车。
14:10 男子大师组进入赛道,鸣枪发车。
14:20 男子精英组进入赛道,鸣枪发车。
14:00—17:00,比赛时段,关门时间为10公里60分钟,20公里120分钟。
17:00—19:30,雷山文体中心广场体验苗族长桌宴。
19:30—21:00,雷山小广场,民族歌舞展演及颁奖晚会。
3、2014年7月20日:
07:30—08:30 所有参赛组别同时检录。
08:30—09:00 雷山文体广场第二赛段开幕式,领导致辞并宣布活动开始。
09:00—10:30 各组同时发车比赛,关门时间为10:30,终点为凯里市三棵树。
11:00—11:30进行颁奖仪式,仪式结束,选手退回计时芯片并发放纪念品和交通、住宿补助100元、西江景区门票等。
七、 报名时间及人数
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7日至2014年7月15日;男女参赛总人数上限为500人。
八、 报名费
每人报名费100元,用于计时芯片押金、运动员保险、西江景区门票(100元)、饮用水等费用,参赛后退回计时芯片时发放100元作为交通、住宿补助。2014年7月19日晚餐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免费体验苗族千人长桌宴,其他费用由参赛人员自行负责。
九、 报名方式
本次比赛,不限参赛运动员户籍;参赛运动员下载比赛报名表,填写好相关选项后,将表格发送到组委会指定的电子邮箱,即完成报名,并请通过转帐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写清参赛运动员姓名,方便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核对,赛事组委会以收到报名费为确认报名成功。
十、 奖金设置
总奖金额为99600元。
第一赛段雷公山爬坡赛奖金设置(计49800元):
男子精英组(取前20名,奖金共13800.00元)
男子大师组(取前20名,奖金共13800.00元)
女子成年组(取前10名,奖金共11800.00元)
第一名:奖金3600元;
第二名:奖金2600元;
第三名:奖金1600元;
第四名:奖金1000元;
第五名:奖金800元;
第六名:奖金600元;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400元。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200元。
(黔东南本地名次各组鼓励奖: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 600元 第三名 400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200元 第六至十名100元,共计8400元。)
第二赛段巴拉河平路起伏赛奖金设置(计49800元):
男子精英组(取前20名,奖金共13800.00元)
男子大师组(取前20名,奖金共13800.00元)
女子成年组(取前10名,奖金共11800.00元)
第一名:奖金3600元;
第二名:奖金2600元;
第三名:奖金1600元;
第四名:奖金1000元;
第五名:奖金800元;
第六名:奖金600元;
第七名至第十名:奖金400元。
第十一至二十名:奖金200元。
(黔东南本地名次各组鼓励奖:第一名800元 第二名 600元 第三名 400元 第四名 300元 第五名200元 第六至十名100元,共计8400元。)
十一、 比赛规则及相关事项
1、 此次比赛,参照中国自行车协会最新业余自行车竞赛规则,专业运动员退役两年后,方可报名参赛。
2、 要求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本人同意在免责声明书上签字。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病等不适宜自行车运动者,不得报名参赛。
3、 参赛运动员只能够参加其中一个组别比赛;符合男子大师组年龄的参赛运动员可报男子精英组的组别,只符合男子精英组年龄的参赛运动员不可以报男子大师组组别。
4、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骑行头盔,并选用性能合格的山地自行车,前叉必需带减震器,外胎不窄于26、27.5、29×1.70带齿;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私自互换车辆,否则取消双方比赛成绩。
5、 比赛过程中,参赛运动员不得在骑行中突然改变路线,和发生任何可能危害到其他参赛运动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否则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6、 为杜绝一切违规行为,所有参赛运动员后勤保障车需服从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上赛道。
7、 赛事组委会分别在比赛赛道上分段设立免费给水点;由于赛道距离较长,建议参赛选手自带饮用水和干粮作为途中午餐。
8、 雷公山下山时,所有参赛运动员慢速骑行,以免发生意外,组委会不负责非比赛时间安全。
9、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正确佩带号码布,以便工作人员计时,确保赛果准确。
10、7月19日,雷公山景区对所有参赛运动员免费开放(雷公山门票50元/人)。7月20日,雷山西江千户苗寨对所有参赛运动员开放(西江千户苗寨门票100元/人)。
11、 报名费一经收取,不再退回。但如遇雷雨、大风、冰雪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赛事组委会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缩短赛程,或者取消、延期比赛;因天气原因取消比赛的,组委会可退回参赛选手报名费。
12、 参赛运动员、领队或者教练对其他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存在异议,可在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事组委会、赛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申诉时交纳1000元申诉保证金,胜诉者退还。
13、 各组别参赛运动员不足50人,则只取前10名获奖运动员;各组别参赛人数不足20人,则只取前5名获奖运动员(以现场检录实到人数为准)。
14、 更多详细内容,请登录组委会相关官网。
16、 参赛运动员需要咨询赛事相关信息的,请与组委会联系。
17、 赛事组委会拥有对比赛规则和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15、参赛运动员需要咨询赛事相关信息的,请与凯里市自行车运动协会联系。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13885586363 QQ号码:898718308
16、赛事组委会拥有对比赛规则和相关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十二、报名方法
1、本次比赛为邀请赛,不限参赛运动员户籍,男女参赛总人数上限为500人;参赛运动员下载比赛报名表,填写好相关选项后,将表格发送到898718308@QQ.com电子邮箱,即完成报名,并请通过转帐的方式交纳报名费,写清参赛运动员姓名,方便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核对,赛事组委会以收到报名费为准。
2、其他报名联系点:
凯里市ANT美利达体育场车店,电话: 15085688815
凯里市捷安特、KTM专卖店,电话:15329553500
凯里市UCC专卖店,电话:18785527343
凯里市永久专卖店,13908555772
贵阳市 车友汇美利达旗舰店 邵远智 电话:18985589121
贵阳市,陆虎自行车运动俱乐部,陆正虎,电话:13639097840
六盘水市,六盘水市自行车运动协会,张瑞玉,电话:13908580331
遵义市,道卡斯贵州省总代理 陈万伟 13985637888
遵义市,生态健力自行车生活馆,梅梅,电话:0852-8257528 18608522308
安顺市 炫途俱乐部 风扬 电话:18685398399
黔南州 都匀 张宇 电话:13312386668
湄潭县,湄潭自行车运动协会,张晓强,电话:186852916053。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请参赛选手在7月15日前务必将报名费汇至指定帐户,并与组委会确认方可成功报名。
3、个人及团体报名费帐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贵州凯里分行博南二级支行
户 名:潘平川
帐号: 6222 0224 0700 3746 653
4、组委会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联系人 潘平川 13885502464 QQ415839984 传真:0855 8061316
十三、 报到
参赛选手于7月18日8:00至18:00,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雷山县大酒店右接待厅报到,领取秩序册、运动员须知、号码牌、计时芯片、大师组查验身份证原件。7月19日07:30—11:00,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雷山县文体中心广场现场报到,领取秩序册、运动员须知、号码牌、计时芯片、大师组查验身份证原件。
十四、 其他
1、本次比赛,自愿参加,安全责任自负。
2、所有参赛选手都必须仔细阅读,如实、完整、清楚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其条款,并签名确认。如因填写不清或不实造成的组别不正确或信息有误,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各队的领队及代表负责协调处理。
3、各参赛队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除组委会安排的外)。
十五、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赛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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